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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二级党组织组织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13 点击数: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工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务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扎实做好新时代基层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江苏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二级党组织组织员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方式

组织员选聘工作由二级党组织推荐并报学校党委审定后聘任。二级党组织可从符合聘任条件的正式党员中确定组织员推荐人选,学校党委组织部进行审定后由二级党组织聘任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根据基层党建工作需要,各二级党组织可配备组织员1-2名。

二、选聘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三年以上党龄,热爱党务工作,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党性修养,有大局观和责任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熟悉党的组织工作特别是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具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原则,严于律己,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密切联系群众。

3.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主要职责

1.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指导相关党组织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把好“入口”关,检查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情况。

2.协助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调查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经常调查了解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向管理部门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协助做好党建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二级党组织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建信息平台更新维护、党内相关报表统计工作,确保党员和党组织信息及时更新。做好二级党组织相关会议的记录和党组织档案材料的保管、整理和归档工作。协助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等具体工作。

四、组织管理

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关心、帮助和指导组织员开展工作,合理分配工作任务,确保发挥作用。党委组织部负责对组织员进行具体业务指导和工作培训,定期召开工作研讨会,了解工作进度,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研究问题,部署工作,不断提升组织员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相关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聘任条件,注意从既有较高政治理论水平、又具备一定党建工作实践经验的同志中进行遴选,好中选优,确保人选质量。

各二级党组织4月16日前将《组织员推荐人选登记表》报送行政楼4204室(电子稿发送邮箱:zzb@usts.edu.cn),联系人:张开发,联系电话:69379049。

附件:组织员推荐人选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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