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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第十九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作者: 时间:2019-03-13 点击数:

为了全面贯彻素质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体质、增进健康;提高我校师生的体育运动水平,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迎接祖国70华诞。根据苏州科技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2019年工作部署,举办苏州科技大学第十九届运动会比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2019年3--12月在苏州科技大学三校区举行。

二、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苏州科技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承办单位:体育部、校工会

三、竞赛组别和项目设置

(一)本届运动会设学生组和教工组

1、学生组: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文学院、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数理学院、化学生物与材料工程学院、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敬文书院、国际教育学院、天平学院一队、天平学院二队。

2、教工组(以分工会为单位):

机关党群、机关行政、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文学院、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数理学院、化学生物与材料工程学院、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天平学院、图书馆、后勤、体育部。

(二)竞赛项目

学生组: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拔河、跆拳道、竞速舞龙、气排球、健美操。

教工组:田径、健身操、乒乓球、羽毛球、气排球、跳长绳。

四、参加办法及资格

1、凡本校在籍学生身体健康者,可按上述组队报名参加学生组比赛,研究生由所在学院报名参加比赛。

2、凡本校正式教职工身体健康者,可按各项目规程报名参赛。

田径比赛按年龄分组:年龄在35周岁以下者,可参加教工甲组比赛;年龄在35—50周岁(含50周岁)的男教工和35—45周岁(含45周岁)的女教工,可参加教工乙组比赛;年龄在50周岁以上的男教工和45岁以上女教工,可参加教工丙组比赛。

其余各项比赛按规程要求报名参赛。

五、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1、单项录取名次计分办法:

学生组每项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按名次分乘2计分。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拔河、跆拳道、竞速舞龙、气排球、健美操比赛按名次分乘3计入团体总分。

教工组田径比赛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接力项目按名次分乘2计分;健身操比赛取一二三等奖,按9、7、5乘3记入团体总分;其余各项取前八名,按9、7、6、5、4、3、2、1乘3记入团体总分。教工组(除田径外的其余各项)报名未获名次的队伍按2分记入团体总分,未报名或弃权的按0分记入团体总分。

2、团体总分计分办法:按各队运动员在田径、球类等比赛中各项得分的总和计算。如遇两个队得分相等,以田径比赛中破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所有项目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六、奖励办法

1、获各项前八名的学生颁发证书、代表队颁发奖状,前三名的颁发奖牌。

2、获团体总分前八名的学生组代表队颁发奖状,前三名的颁发奖杯。

3、获团体总分前八名的教工组代表队颁发奖状,获奖教工颁发奖励。

4、田径比赛中运动员破记录者,按项目给予破记录奖。

七、本规程由苏州科技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负责解释。

苏州科技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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