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制度的通知
苏教体艺函〔2019〕28 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 《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 (教体艺〔2014〕4号)和《江苏省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27号)要求,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体育改革,改善大学生体育锻炼行为,促进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在2019年南京地区高校试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制度 (以下简称“等级证书制度”)的基础上,定于2020年起在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下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