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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2-23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定于2024年2月26日开学上课。现将开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准备工作检查

1.各学院应在开学前全面检查本学期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教师、教材

的到位、实验室的准备工作。应按照《苏州科技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苏州科技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对本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教师的课程教学准备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关注新开课程教学大纲、教案(多媒体课件)、教学进度表以及实践环节的准备情况。

2.各学院应要求教务员将教师授课任务书的信息与班级课表信息进行认真核对。

应要求教师清楚所承担教学任务的安排情况,如上课时间、地点、所在校区、课时总数、周课时数、教学周数、考核方式等。

如发现有课表安排上的问题,请及时向教务部门查询(行政楼1303室沈老师,电话69379107)。

3.有关单位应对各校区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计算机房、实验室、琴房等教学设施、教学设备的完备和运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尤其要关注寒假有修缮、改建任务的教学场所,是否为开学正常使用做好准备。

4.江枫校区各专业计算机类课程的上机教学任务由该专业所在学院的专业机房承接(跨学科任选课、通识教育任选课另行安排),请有关学院机房提前准备好相关开课准备工作。

二、开学第一周的教学检查

1.各学院自查。教学秩序检查以各学院自查为主,各学院应对开学第一周教师到岗、学生报到、上课出勤、教材到位、教学设施和设备运行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并填写《期初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于3月4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与教材管理科。

2.学校巡查。学校将组织由校领导带队,相关职能部门成员参加的检查组,对三校区的期初教学秩序进行检查。

请各学院教职工提前做好交通安排,确保准时到岗上班。各学院将本学期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以及有教学任务的教师返校、到岗情况,形成电子文档于2月25日15:30前发送至shenyiwu@vip.qq.com邮箱。

附件:期初教学检查情况记录表

教务处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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