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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运动场地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20-05-09 点击数:

室外运动场地是学校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竞赛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维护运动场所的正常秩序和整洁,凡进入运动场地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下列有关规定:

1、凡进入我校运动场地的一切有关人员应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在运动场地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一切违反有关规定的活动。

2、体育运动场地是重要的公共活动和教学场所,应注意清洁卫生,严禁在运动场地内乱扔果皮、废纸、乱倒垃圾等其他杂物。

3、运动场地是体育教学训练的重要课堂,其他一切活动均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与训练。

4、运动场地内的一切器材设备不得随意变动和搬动,更不得将器材、设备携带出场地。如因工作需要变动的,需经管理人员同意,用完后放归原处。

5、进入运动场地的一切人员应爱护运动器材设备,如发现有人随意损坏和将运动器材带出场地,除批评教育和照价赔偿外,将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6、其他单位使用田径场须经体育部同意,外单位借用场地,除经批准外还应付适当的场地保养费用。一切车辆(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不得进入田径场地。

场地管理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敢于管理。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给予劝阻和批评教育,对于损坏公物和体育设施设备,要按价赔偿。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者按有关规定处以相应的罚款,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的将送交保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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